上海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方式和入口(2025最新版)

财考宝典
2025-11-21

2025年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络学习培训为主、高会面授培训和专题面授培训相结合的多种继续教育形式。


1. 网络学习培训

初中级资格会计人员主要参加网络培训,自行选择网络培训机构。在一个继续教育年度内,会计人员可登录“上海市财政局网站——热点业务——上海市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报名入口”(点击此处快捷进入>>),自行选择一家网络培训机构报名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当年一般不得更换。


2. 高会面授培训

高级资格会计人员(含高级会计师和正高级会计师)原则上应参加专项面授培训。


3. 专题面授培训

各主管财政部门可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和会计管理工作,围绕财政预算管理、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管理会计等,组织本辖区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和重点国有企业集团公司的会计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面授培训。具体要求如下:

一是报备年度培训方案。组织开展专题面授培训的主管财政部门,应于5月31日前将2025年度面授培训方案(内容至少应包括:培训对象、培训内容、授课师资、培训人数、培训时间、经费来源等)报市局会计处。未报备的面授培训,相关参训人员的继续教育事项不予记录。

二是报送培训开班信息。每一面授培训班开班前,主管财政部门应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向市局会计处报送开班信息(内容至少应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址、培训主题、授课师资、课程安排、培训人数等),市局会计处将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对培训组织实施情况和授课效果等进行监督抽查。

三是报送培训学员信息。每一面授培训班结束10个工作日内,主管财政部门应向市局会计处报送培训总结和实际参训人员信息表(信息表应为Excel的xlsx格式,字段名称依次为:财政部门编码、所属财政部门、继续教育年度、继续教育形式、姓名、证件号码、总学分、公需科目学分、专业科目学分、培训开始时间、培训结束时间、培训单位编码、培训单位、专业科目类型、专业科目名称、专业子科目名称、培训时长(分钟)、培训内容),经审核抽查后由市局会计处统一向“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报送继续教育记录。2025年12月31日前未报送培训总结和学员信息或经审核抽查不符合要求的,市局会计处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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