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财政和会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安排,经各地各相关单位逐级择优推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审核,拟表彰先进集体90个(财政类42个、会计类48个)、先进工作者136名(财政类64名、会计类72名)。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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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050051
附件:河北省财政和会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名单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财政厅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