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政策解读

财考宝典
2025-11-26

近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财政厅会同省委网信办、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国资委、广东金融监管局、广东证监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促进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以下简称《工作措施》)。为使社会各界特别是行业从业人员更好地理解《工作措施》的出台背景和政策亮点,省财政厅对《工作措施》进行政策解读。

  一、广东出台《工作措施》的背景

  国务院办公厅于2021年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中办、国办于2023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两份纲领性文件明确指出注册会计师是财会监督体系的重要一环,提出要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的执业监督作用,为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指引了方向。2025年,广东省高质量发展大会提出做优现代服务业的要求,并在《广东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2025年行动计划》中提出深入实施生产性服务业十年倍增计划、发展壮大会计等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工作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严肃财经纪律、更好发挥注册会计师行业作用的决策部署,省财政厅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推进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做进一步细化和贯彻落实,制定了《工作措施》,扎实推动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广东现代化建设能力。

  二、广东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当前行业发展主要面临以下问题:一是广东地区事务所多而不强,缺乏与个别兄弟省市比肩的头部品牌事务所,品牌竞争力有待提升。特别是中小所同质化竞争激烈,导致行业整体收入规模、所均和师均收入与先进地区比较存在明显差距。二是广东部分事务所一体化管理水平不高,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行业面临人才流失加剧、数字化转型滞后等问题,制约了审计质量与服务升级。三是行业执业环境生态亟待改善。审计收费持续走低甚至危及审计质量;面对日益复杂的系统性财务造假,审计难度加大;对“举手报告”事务所缺乏有效的保护措施;职业责任保险保障不足。以上问题影响了行业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措施》的总体思路

  结合中央、省委部署要求以及行业发展实际,《工作措施》总体思路为“围绕一个目标,突出三个坚持,聚焦五化建设”。其中:“围绕一个目标”就是对标国际一流水平,推动提升行业发展能级和竞争力,培育若干家优质品牌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更好发挥行业服务广东高质量发展的作用。“突出三个坚持”就是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坚持质量至上,注重规范约束与激励引导相结合,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和保障;坚持系统理念,各部门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促进政策良性互动,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聚焦五化建设”就是聚焦“一体化、品牌化、国际化、数智化、规范化”等五个方面推动事务所深化内部治理、提升专业价值、加强开放融合、应用新兴技术、规范行业监管。

  四、《工作措施》的具体举措

  针对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面临的困境,省财政厅会同多部门研究通过系统性政策推动行业向“一体化、品牌化、国际化、数智化、规范化”方向迈进,大力培育若干家优质品牌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提升行业整体能级和竞争力。《工作措施》结合我省行业发展实际,主要提出五个方面19项措施:一是围绕加强行业诚信建设、推进事务所基础性标准体系建设、发挥事务所综合评价导向作用等3方面深化内部治理,促进一体化发展。二是围绕引导事务所做强做大、做优做特、做精做专,推动拓展增值服务领域,开展金融机构审计,支持品牌建设,加强人才供给保障等6方面拓深专业价值,促进品牌化发展。三是围绕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业界融合、支持事务所发展国际化业务等两方面加强行业融合交流,促进国际化发展。四是围绕提升行业数智化管理水平、强化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等两方面应用新兴技术,促进数智化发展。五是围绕优化事务所选聘机制、完善职业责任保险机制、推动合理界定事务所审计责任、健全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遏制行业不正当竞争、强化行业协会职能作用等六方面优化执业环境,促进规范化发展。

  五、《工作措施》的突出亮点

  一是推动会计师事务所提升核心竞争力。提出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和会计师事务所基础性标准体系、一体化管理建设,同时发挥综合评价导向作用,多维度综合施策引导和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强基固本,为打造品牌夯实基础。

  二是支持行业向高端咨询业务拓展。明确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从传统鉴证审计业务向财务谋划、数据治理、数字化转型、发展咨询等高端服务业延伸;鼓励拓展知识产权评估、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金融等专业服务领域;推动会计师事务所聚焦服务当地特色产业和支柱产业发展,拓展行业与制造业、金融业等融合发展新场景,培育融合发展新业态,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

  三是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做强做大。明确将注册会计师行业纳入民营经济扶持范围,引导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资源整合做强做大品牌,同时鼓励优质业务资源向优质会计师事务所聚集。

  四是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发展。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和企业“抱团出海”,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中国企业境外上市审计服务,推动更多会计师事务所进入获准从事内地企业在港上市审计业务推荐名单,不断提升国际影响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业界融合,支持在粤港澳大湾区内打造高水平会计服务集聚区和搭建跨境合作平台,推动粤港澳三地会计师行业资源共享、强强合作,更好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

  五是持续优化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机制。明确对最低价中标情形进行重点核实,对违反以质量为导向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进行追责,提出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直接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机制,推动行政事业单位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机制优化,根源解决注册会计师行业低价恶性竞争顽疾。

  六是推动合理界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责任。提出建立行业专家咨询委员会,在会计师事务所法律责任界定中向司法部门提供专家意见,强化行业调解和司法确认的全流程对接,维护会计师事务所正当权益。

  七是支持人才畅享优待政策。推动将优秀注册会计师纳入“优粤卡”政策范围,高标准实施高层次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打通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和高级会计人员职称评审通道,让行业人才享受实实在在的优惠。

  六、推动《工作措施》的落实

  明确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和加强党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全面领导,完善行业管理协同机制。财政部门履行监管主责,各有关部门依责监管,共同谋划和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加强行业正面宣传,树立行业良好形象,引导社会各界厘清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提升公众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认知度和信任度,为行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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