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综合题真题试卷

财考宝典
202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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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综合题真题

陈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的股东,公司章程约定,陈某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以价值100万元的M设备出资。陈某遂向乙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乙企业”)订购一台M设备,约定7月20日交付设备,若迟延交付设备需支付4万元违约金。陈某住所地为P县,乙合伙企业住所地为N县,约定的合同履行地为Q县。

7月20日,乙企业未按期交付设备,陈某催告乙企业交付,乙企业表示因核心配件缺失而无法交付。乙企业为支付违约金,向陈某签发一张现金支票,记载付款日期为2024年7月25日。7月30日,陈某得知乙企业已经生产出M设备,要求乙企业继续履行合同,乙企业以已经支付违约金为由拒绝交付。因乙企业未交付设备,陈某未按期交付出资,甲公司未能按期生产。

2024年8月10日,甲公司要求陈某及时履行出资义务,并就甲公司的损失进行赔偿。8月15日,陈某聘请搬家公司到乙企业仓库强行运走一台M设备。8月16日,乙企业更换合伙事务执行人后,向Q县法院起诉主张与陈某的合同无效。理由是前合伙事务执行人超越权限与陈某订立合同,陈某对合伙协议的限制不知情。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结合民事诉讼、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物权法、合同法、票据法等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支票上记载的付款日期是否有效?简要说明理由。


(2)乙企业以已经支付违约金为由拒绝交付,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陈某强行拉走设备是否享有所有权?简要说明理由。


(4)甲公司要求陈某赔偿损失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5)乙企业向Q县法院起诉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6)乙企业主张合同无效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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