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注协秘字〔2026〕13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各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2025年度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2025年度深圳市正高级、高级会计师申报指南》文件要求,符合《广东省会计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中高级会计师破格申报条件的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深注协”)执业会员或非执业会员须填报《会计师事务所注册执业工作经历表》(以下简称《工作经历表》),为协助会员做好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工作经历表》下载方式申请人可登录深圳市财政局官网,在专题专栏的会计业务板块通知公告中查找《通知》并下载表格。(https://szfb.sz.gov.cn/ 详见附件 1)
二、《工作经历表》审核流程申请人完整填写《工作经历表》并经工作单位出具审核意见后,同《邮寄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2)邮寄至深注协会员服务部。深注协出具审核意见后,通过《邮寄信息登记表》相关信息将扫描件与纸质版原件一并寄送至申请人邮箱与地址。
三、填报注意事项
(一)可确认注册执业经历地区深注协执业会员或非执业会员在广东省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执业经历均可予以查询确认。
(二)如实填报相关情况
1.本人承诺栏及工作单位审核意见栏的签名需为亲笔签名;工作单位审核意见中的单位负责人应据实填写,可与申请人为同一人。
2.《工作经历表》中会员关系隶属请据实填写(如:深圳市)。
3.如实填写“近5年是否因执业行为受到行业惩戒”情况,若无相关情况请填写“否”。
4.执业工作经历请登录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s://acc.mof.gov.cn/),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工作经历查询指引》(附件3)查询后如实填写,执业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四、联系方式
(一)寄件地址收件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2D 会员服务部(收)收件电话:0755-83515429
(二)联系方式联系人:赵老师 83515429/12/40(仅咨询“会员资格与执业经历”问题)联系人:郑老师 83515437(仅咨询“行业惩戒”问题)因审核工作涉及查询系统、复核资料等具体操作,为免耽误申报,请务必在2月28日前将《工作经历表》邮寄至深注协。审核过程中,若有部分信息需要电话确认,请申请人在此期间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附件:
1.会计师事务所注册执业工作经历表
2.邮寄信息登记表
3.注册会计师执业工作经历查询指引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