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注师协〔2026〕7号
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
根据本人及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第99号令)有关规定,经审核,于洋等5名同志符合执业注册会计师条件,准予注册。望于洋等5名同志在执行业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
附件:注册会计师名单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2月27日
附件:
注册会计师名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沈阳分所 于 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沈阳分所 郭孔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沈阳分所 宋晓冬
辽宁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孙 艳
辽宁东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于 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