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注师协〔2026〕8号
各有关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
张丹阳等7名注册会计师本人向本会提交注销注册申请,不再继续执业,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和《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决定注销张丹阳等7名注册会计师的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具备非执业会员条件者,可向省注协申请办理非执业会员相关手续。
附件: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2月27日
附件
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沈阳分所 张丹阳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 王凤麟
大连慧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李智铭
辽宁祥晖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张 伟
葫芦岛永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李洪波
协会代管 苗沈愿
协会代管 李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