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情况通告

会计之家
2026-03-20

根据财政部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统一部署,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联合浙江省财政厅组织实施了2025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并兼顾五年一个周期的监管制度要求,省注协联合省财政厅共对98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2025年执业质量检查。经评议、复核,惩戒委员会审议通过,省注协对4家会计师事务所及28名注册会计师给予行业自律惩戒。其中:对2家会计师事务所和7名注册会计师予以公开谴责,对2家会计师事务所和12名注册会计师予以行业内通报批评,对9名注册会计师予以训诫。此外,省注协责令6家会计师事务所限期整改,对12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管约谈,对7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风险警示。

二、检查典型案例

(一)A会计师事务所

A会计师事务所风险意识淡薄,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所名义承办业务。明知审计项目存在重大错报(默认企业修改数据),在未执行必要审计程序的情况下,仍然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省注协惩戒委员会审议,决定给予A所及有关注册会计师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

(二)B会计师事务所

B会计师事务所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所名义承办业务。大部分项目未编制综合类底稿,无审计说明、审计结论、复核记录,主要审计程序缺失,情节严重。根据《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省注协惩戒委员会审议,决定给予B所及有关注册会计师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

(三)C会计师事务所

C会计师事务所风险意识淡薄,项目普遍存在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的情况,承接的高新企业认定审计项目未履行必要程序,还存在或有收费的情况。根据《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省注协惩戒委员会审议,决定给予C所及有关注册会计师通报批评的行业惩戒。

(四)D会计师事务所

D会计师事务所未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风险意识不强。明知被审计单位为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而修改以前年度财务数据,仍根据其修改后的财务报表二次出具审计报告。根据《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省注协惩戒委员会审议,决定给予D所及有关注册会计师通报批评的行业惩戒。

对上述违规情形,各会计师事务所应引以为戒,全面、细致地检查本事务所在质量管理体系、职业道德以及业务项目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坚守诚信底线,切实提升执业质量水平,充分发挥执业监督作用。下一步,省注协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财政部和中注协的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好自律监督职责,持续加大行业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自律监督结果运用,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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