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注师协〔2026〕13号
各有关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
张涛等5名注册会计师本人向本会提交注销注册申请,不再继续执业,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和《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决定注销张涛等5名注册会计师的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具备非执业会员条件者,可向省注协申请办理非执业会员相关手续。
附件: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3月20日
附件
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湘能卓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 张 涛
辽宁慧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郭佳强
辽宁永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索朝洁
阜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朱秀杰
辽宁锦元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张 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