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福建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高端人才选拔培养(第二期)工作的通知

会计之家
2026-04-10

闽注会协〔2026〕80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力度,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决定启动第二期行业高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本期计划继续择优选拔一批行业骨干作为培养对象,以“政治型、职业型、专业型、复合型、国际型”为培养标准,开展为期三年的全方位、系统化培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选拔人数

(一)选拔范围

全省范围内的执业注册会计师。(已入选财政部、省财政厅会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中注协高端人才培养计划和省注协第一期高端人才培养项目的人员除外)

(二)选拔人数

45名左右。


二、选拔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执业质量、职业道德记录良好,近5年内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等;

(二)熟练掌握会计政策法规,有全方位视野和较强的思辨能力、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工作经验;

(三)登记成为省注协注册会计师且在会计师事务所连续专职执业5年及以上,并担任项目经理及以上职务;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三、选拔流程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采取申报、初选、笔试、面试考核等程序,择优录取培养对象。

(一)申报。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福建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经所在事务所审核推荐后,于2026年5月6日前,将申请表、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事务所公章)及电子版报送省注协。具体要求如下:

1.纸质材料:材料按照申请表、学历文凭、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其他执业资格、外语水平证明、发表文章著作、获得奖励及表彰证明、社会任职及活动等相关证明的顺序整理,一式一份,邮寄至省注协考试培训部;

2.电子材料:每名申请人的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省注协邮箱:pxb@fjicpa.org.cn,申请表发送word格式,相关证明材料发送PDF格式,邮件主题统一为“省注协高端人才申报材料+事务所简称”。

(二)初选。

省注协统一组织初选,对申请者的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审核,主要审核学历、学术能力、社会贡献、参与行业工作等情况。通过初选者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闭卷作答、统一评阅”的方式。笔试注重考查考生的理论基础和综合能力,内容范围为与注册会计师职业相关的知识领域,包括涉及行业及与行业相关的热点问题。笔试预计于5月中旬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适当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宏观视野与战略思维,领导能力、公众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政策理解力、应变能力等。面试预计于6月中旬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确定培养对象。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按照总分排序、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考察对象,并向社会公示,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四、培养方式

项目培养周期为3年,采取集中培训和跟踪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一)集中培训。

每年脱产集中培训2次,上半年集训7天,下半年集训8天。集训形式以课堂教学、专题讲座、专题研讨为主,通过学习和交流,夯实基础理论、优化知识结构、完善研究方法、更新经营理念、拓展管理视野。

(二)跟踪培养。

跟踪培养期间以学员在职自学为主,通过建立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引导学员在集中培训结束后,持续进行在职学习,按时参加各项活动,定期报送学习心得体会、专业论文、考察报告等,边工作、边学习,进一步提升学员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毕业。

学员经过三年培养,考核合格毕业后,省注协和培养单位联合颁发统一印制的福建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高端人才证书。


五、培养管理

(一)培养对象要服从省注协和培养单位的统一安排,遵守学习纪律。未经批准无故缺席培训或培训期间擅自离开的,终止该培养对象的培养资格;

(二)在培养期间或培养结束后,因会计审计工作违法、违纪受到行业惩戒、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或本人所在单位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工作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或在培养期间严重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予以取消培养资格、收回毕业证书的处理。

(三)培训期间培养对象离开注册会计师行业或会员关系转出我省,其培养资格自动终止。


六、人才使用

省注协坚持培养与使用相结合,鼓励并引导行业高端人才反哺行业、服务社会,建立健全“以用促学、用中成才”的常态化机制:

(一)优先推荐参与全国、省级行业各项工作。包括:参加财政部、中注协高端人才选拔,入选省注协检查专家库、省注协行业专业委员会和课题评审专家组等,参与行业重大课题研究、制度制定及学术论坛等;

(二)择优推荐成为财政等政府部门相关领域专家;

(三)择优推荐成为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继续教育师资;

(四)在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中对取得毕业证书的学员所在单位给予相应加分。


七、培养费用

学员选拔培养费、集训期食宿费由省注协承担,学员交通费由所在事务所承担。


八、其他要求

(一)福建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第二期高端人才选拔培养是行业人才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事务所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做好相关资料初审工作,确保选拔工作顺利推进。

(二)各有关事务所要全力支持本所学员参加培养期间举办的各类培训项目,支持其参与省注协组织的各项专业工作。

(三)培养对象要珍惜学习机会,妥善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在实现自身提升的同时,有效发挥行业人才示范引领作用,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九、联系方式

省注协考试培训部

联系人:王然、林文亮

联系电话:0591-87097017、87097003

电子邮箱:pxb@fjicpa.org.cn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35号财政办公楼6楼考试培训部


附件:福建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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