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须办理注销注册的情形
注册会计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本人须及时在省注协办理注销注册:
(一)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
(二)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受刑事处罚的;
(四)自行停止注册会计师业务满1年的;
(五)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
(六)依法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
(七)其他
二、办理流程
(一)按要求填写《四川省注册会计师注销注册申请表》,并准备备注资料。
(二)注册会计师本人或代办人向省注协提交申请表和备注要求资料。
(三)提交资料起30日内省注协官网发布注销通知。
三、注册会计师为合伙人/股东的,办理注销注册后,需在财政厅办理注册会计师合伙人/股东身份取消手续。
附件:四川省注册会计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