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关于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会行党〔2025〕2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扩大实施注册会计师行业代表人士综合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会协函〔2025〕146号)要求,省注评行业党委开展了2026年辽宁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
经代表人士个人自评、事务所党组织初评、市级行业党组织审核、省级行业党委综合审定赋分,已形成评价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3日至4月29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电子邮箱方式实名反馈。
联系人:宿思雪、孙禹
联系电话:024-23496720、23496708
联系邮箱:lnzpzxys@163.com
附件: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代表人士综合评价结果(公示稿).pdf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联合党委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