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丽:
你《关于注销注册并转为非执业会员的申请》材料收悉,具体批复事项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 99 号)、《海南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的相关规定,同意注销你的注册会计师注册(执业证号:110102050462),并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二、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 号)第三条的规定,同意你转为非执业会员。
三、非执业会员应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要求下载使用电子会员证。操作指南请前往我省注协官网(https://www.hicpa.org.cn/),依次点击“下载查询”“非执业会员下载电子会员证操作手册”下载查看。
四、非执业会员应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制度》的有关规定,参加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及年检。届时请关注我省注协官网和公众号发布的信息。
此复。
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