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会计学会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批准,由宁夏会计实务工作者、理论工作者及会计领域各类专业组织自愿组成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学会主管单位为宁夏财政厅。经宁夏财政厅批准,学会拟于近期开展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宁夏会计学会章程》有关规定,为推进学会换届工作,需对历史会员进行清理,并新招募会员,现公告如下:
一、存量会员登记与清理
(一)存量会员登记
存量会员填写《宁夏会计学会第九届会员登记(推荐)表》(见附件1),由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及会员证、历史缴费证明等佐证材料。
(二)存量会员清理
凡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存量会员,纳入清理范围,按自动退会处理:
1.未在本公告规定时限内提交会员资格复核材料及《宁夏会计学会第九届会员推荐表》;
2.提交材料弄虚作假,无法核实真实会员身份;
3.长期失联,通过电话、单位、邮件等多种渠道无法取得联系,且未按时提交复核材料;
4.违反学会章程、财经纪律及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不宜继续保留会员资格;
5.单位会员已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依法终止,不具备会员主体资格。
二、新会员招募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祖国,诚实守信,恪守财经纪律和会计职业道德,无不良从业记录;
3.承认并遵守《宁夏会计学会章程》,自愿加入学会,愿意履行会员义务;
4.单位会员条件:依法登记的区直各专业会计学会、区内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区内会计师事务所等会计相关机构;
5.个人会员条件:在高等院校或科研单位从事会计教学、科研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或财经类专业博士;在大中型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中介机构从事会计或会计管理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人员。
(二)新会员招募流程
新会员填写《宁夏会计学会第九届会员登记(推荐)表》(见附件1),由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单位会员填写《宁夏会计学会第九届单位会员推荐表》(见附件2),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登记(推荐)表》一式两份同电子版及相关资料于2026年6月8日前报送至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1307室。
联 系 人:焦梦璇
联系电话:0951-5069437
附件:
1.《宁夏会计学会第九届会员登记(推荐)表》
2.《宁夏会计学会第九届单位会员推荐表》
宁夏会计学会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