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辽宁省第五期高端财会人才培养工程(行政企事业班)学员名单的通知

会计之家
2026-06-18

辽财会函〔2026〕447号


各相关单位:

  按照《辽宁省高端财会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辽财会〔2026〕71号)和《关于开展辽宁省第五期高端财会人才(行政企事业班)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辽财会〔2026〕75号)有关规定,经过申报材料评阅、笔试、面试和公示等选拔程序,确定毕丹等68人为辽宁省第五期高端财会人才培养工程(行政企事业班)学员,现予以公布。

  请各单位支持高端财会人才培养工作,保证学员能够按时参加培训学习。

  联系电话:省财政厅会计处  024-22708531

  附件:辽宁省第五期高端财会人才培养工程(行政企事业班)学员名单


省财政厅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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