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海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会计之家
2026-07-21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夯实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监督基础,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职业道德优良、专业能力精湛、履职行为规范的行业监管专业队伍,我会制定了《海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附件1)。该《办法》已经第六届常务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给,并就专家库入库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加入专家库的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并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含执行审计业务、复核、技术咨询等)6年以上;

(二)熟悉会计、审计、税务等专业理论及实务;

(三)政治素养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从业记录,近 5年没有因执业违规行为受到行业惩戒或者行政处罚;

(四)原则上年龄6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检查工作职责;

(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书面表达能力及团队精神,接受协会组织安排的检查、研讨、集中培训及授课工作;

(六)参加过3次以上执业质量检查者、已纳入省直相关部门专家库者、财政部或海南省会计领军(优秀)或高端人才者等优先。

二、推荐程序

(一)推荐与申请

采取协会推荐、会计师事务所推荐与个人申请相结合的方式。有5名以上注册会计师的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至少推荐1名专家。会计师事务所推荐与个人申请的 ,均应由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于7月30日前向省注协提交《海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专家库入库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核

省注协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最终经协会秘书长会议审议确定拟入库人员名单。

(三)公示与入库

省注协将拟入库人员名单在协会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正式纳入专家库并颁发聘书。

联系人:吴灿      联系电话:0898-68531740


附件: 1.海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  

        2.监管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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