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精神,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财会〔2024〕27号)有关要求,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26〕58号)部署安排,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决定开展2026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6年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按照中注协“全国一盘棋”的部署安排,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审计执业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查处伪造审计证据、抄表式审计、出具虚假报告、超出胜任能力随意签署报告、或有收费、网售虚假审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以检查促整改、以监管提质效。通过检查,促进会计师事务所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升职业道德水平和执业质量,维护行业公信力。
二、检查对象
按照周期性检查与“双随机、一公开”有机结合的原则,省注协确定2026年执业质量检查对象26家。重点加大对以下对象的抽查力度:
(一)新批准设立的或者发生审计团队大规模转入转出的;
(二)新承接的业务可能存在重大审计风险的;
(三)涉嫌非注册会计师实际控制、高龄注册会计师较多的;
(四)涉嫌不正当低价竞争、网络售卖审计报告或者承接业务数量与事务所人力资源、规模明显不匹配的;
(五)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或投诉举报较多的;
(六)存在审计报告未赋码及异常退回等行为的;
(七)与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和国内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合作项目较多的;
(八)承接科研经费审计等专项审计项目较多的。
同时,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注册会计师行业常态化治理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6〕12号)有关要求,将存在挂名执业、新注册执业、新增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跨省转入及70周岁以上注册会计师的会计师事务所纳入重点监管对象范围;关注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出具审计报告超过100份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资源投入是否能够保证业务质量。
2026年被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名单见附件1。
三、检查范围与重点内容
(一)检查范围
以2025年全年及2026年上半年出具的审计报告为主。根据工作需要可延伸至其他年度。
(二)检查重点内容
检查坚持风险导向,突出重点,以点带面。重点检查以下方面:
1.质量管理体系。关注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职业道德规范和一体化管理是否符合准则要求;是否存在或有收费;是否代被审计单位编制财务报表或附注等损害独立性的行为。
2.执业质量。关注注册会计师是否保持职业怀疑,审计程序是否有效,证据是否充分,意见类型是否恰当。严厉查处抄表式审计、伪造变造审计证据、串通舞弊、出具“阴阳报告”或虚假报告等行为。
3.特定风险。关注高企认定、申请财政补贴款等专项审计报告质量,不正当低价竞争项目质量,以及事务所反洗钱义务履行情况。
4.其他关注事项。关注出具审计报告超100份的注师及其事务所资源投入是否保证质量;对无证经营、网络售卖报告等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督促事务所整改审计报告未赋码及异常退回等行为。
四、组织实施与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通知印发之日起至8月31日)
各事务所应按照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照检查重点内容,认真梳理工作底稿,整理档案资料,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逐项排查审计风险。被检查事务所应于检查组进场前提交自查报告(附件2)。
(二)现场检查阶段(9月上旬至10月中旬)
省注协组织检查组对列入名单的事务所实施现场检查。被检查事务所应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及时、完整、准确提供检查所需资料,指定专人统筹协调检查事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阻挠、逃避检查。
(三)汇总审理与上报阶段(12月底前)
11月底完成全部现场检查、问题沟通与取证;11月组织集中审理,形成自律惩戒初步意见;12月31日前完成全省自律检查工作总结和处理结果汇总表,并按要求报送中注协。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各事务所要高度重视执业质量检查工作,认真组织自查自纠。被检查事务所应积极配合,为检查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见附件3),如实回答检查人员询问。
(二)全面自查,如实报告。各事务所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执业准则及相关管理制度、办法,全面认真自查,如实、完整、详细反映各方面存在的问题,逐项排查审计风险。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切实加强整改。
(三)严守纪律,廉洁自律。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廉政规定(修订)》,坚持客观公正、廉洁自律,不得接受被检查事务所的宴请、款待、旅游和娱乐等活动,不得接受礼品、礼金,不得在被检查事务所报销任何费用,自觉接受监督。
联系人:付茗瑞
电 话:029-68936424
附件:1.2026年被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2.XX会计师事务所2026年执业质量检查自查报告(模板)
3.声明书(模板)
4.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表
5.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情况表
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