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已于2026年10月30日公布,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统一平台”)查询本人成绩。根据工作安排,现就成绩合格考生信息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查范围(一)2025、2026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考生(含2025年度应审未审的成绩合格考生);(二)符合财会考〔2024〕7号规定免试《财务管理》科目条件,并在2025、2026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其余两个科目的考生。
上述考生均按其报名时对应年度的报考条件审查。
二、材料提交(一)时间。2026年10月31日9:00至11月20日17:00。
(二)方式。以网上审查为主;确需现场审查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1.网上审查。考生登录统一平台,完成与报考条件对应年度的继续教育登记、个人信息更新,上传《从事会计工作证明》(见附件1)等材料。工作年限满足报考条件、仅继续教育记录缺漏的,由市(州)考办结合报名时政策口径审慎认定。考生应配合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现场审查。因系统故障、信息无法在线核验等特殊原因确需现场审查的,考生应于11月10日17:00前(限工作日时段)电话向报名所在市(州)考办提出申请,以便统筹安排现场审查工作。市(州)考办应在2个工作日内答复并记录,同时告知现场审查时间及地点。考生现场审查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网上审查所需材料;委托代办的,另附申请人签字的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件原件。
三、注意事项
(一)遵守诚信原则。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报名条件承诺制,所有报考资格条件在考前已充分告知考生:考生应认真对照报名条件,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自愿承担不实承诺责任方可报名;考生完成报名工作,视同确认自身符合报名条件。
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已取得证书或成绩证明予以撤销,违纪违规信息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审查结果反馈。成绩合格人员应按时参加当年度信息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未能参加当年信息审查的,可随2027年度考后审查一并提出信息审查申请。未参加信息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发放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市(州)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将于2026年11月30日前通过本地财政门户网站或短信等方式向考生告知审查结果;未通过审查的考生,应告知其具体理由。省考办复核后如有调整,由市(州)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于2026年12月4日前补充告知。
(三)考生信息修改。成绩合格考生发现本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号码等关键信息错误的,需由本人于11月20日17:00前向报名时所在市(州)考办(联系方式见附件2)提交书面申请,办理个人信息修改,逾期不再受理。
(四)会计资格证书发放。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印制,一般于次年第一季度完成制证。证书寄至我省后,由市(州)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发放。证书发放时间将在“贵州省财政会计网”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特此公告。
附件:1.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模板)
2.各市(州)考试管理机构信息审查地址及联系电话
贵州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10月30日